《湖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规定》政策解读发表时间:2023-12-08 09:52 一、为什么要制定《规定》 随着我省无线电事业的迅猛发展,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用,无线电台(站)数量急剧增加,无线电干扰现象日趋严重,特别对航空通信、水上通信等安全业务的干扰,直接威胁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对防汛、防火、气象等系统的干扰,严重影响汛期、火险时的指挥调度,使人民生命财产易遭受巨大损失。对铁路、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行业系统的干扰,易造成铁路列车的调度失灵,高速公路的临时封闭,电力抢修的延误,电信业务的中断和影响人们日常收看电视、收听广播等等。总之,无线电干扰的发生已经严重危及到国家、军队、各行各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给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不利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规范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电波秩序,保护用频设台用户合法权益,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规定》。 二、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3、《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工信部无〔2017〕170号); 4、《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工信部无〔2018〕192号); 5、《关于调整优化全省无线电管理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编办发〔2021〕20号); 6、原《湖南省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规定》(湘经信无线电〔2018〕157号)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二)明确了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监测机构在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和查处工作中的职责。 (三)明确了无线电干扰排查的程序、职责权限及时限。 (四)明确了无线电干扰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权限及时限。 (五)明确了无线电干扰投诉的方式、流程和无线电干扰投诉人的权利、义务。 (六)明确了制定预案、监督检查等内容。 |